徵才訊息 – 環境科技博士學位學程 誠徵學程專任助理乙名

▊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 醫學院環境科技博士學位學程 誠徵學程專任助理乙名

【公告期間】 112年06月27日 ~ 112年07月26日

【工作內容】
1. 推動環科學程(陽明校區與交大校區)兩校區二級單位實體整合業務。
2. 執行環科學程(陽明校區與交大校區)兩校區相關業務推動。
3. 執行環科學程(陽明校區與交大校區)兩校區經費核銷。
4. 協助辦理環科學程(陽明校區與交大校區)兩校區教師各項事務處理。
5. 推動環科學程(陽明校區與交大校區)兩校區國際學生獎助學金整合補助。
6. 推動環科學程(陽明校區與交大校區)兩校區外籍學生選課及國際招生報名業務。

【上班時間及地點】
上班時間: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(或需配合晚間及假日輪值等)
上班地點:陽明校區

【雇用期間】自奉核可後實際報到日起

【工作待遇】依本校約用人員報酬標準表規定(起薪36,570元/月)

【資格條件】
1. 學歷:學士以上畢業
2. 專長、相關證照或經歷:
1) 諳電腦文書軟體操作及公文處理知能,並具綜合行政專業技能及相關經驗。
2) 樂於與學生接觸、個性主動積極、熱情樂觀、工作態度勤奮負責,具團隊合作精神、細心耐心及良好服務態度
3) 具有協調、溝通及解決問題之能力
4) 外語溝通能力優者尤佳

〈消極資格條件〉
1. 不得與本校校長或擬進用之單位主管等具配偶或三親等以內之血親、姻親關係。
2. 無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7-1條不得聘任、任用、進用或運用之情形:
1) 有性侵害行為,或有情節重大之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
2) 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,非屬情節重大,經機關(構)議決1年至4年不得聘任、任用、進用或運用
3) 不具在學身分(在職專班除外)

【其他】
1. 特別休假:依勞動基準法辦理
2. 試用期:先予試用3個月為原則,試用期滿經考核成績合格者,依規定進用;不合格者,停止進用

【應徵方式】​
應徵者請備妥下列資料,並註明應徵職稱,
於112年07月26日前Email 至thhuang@nycu.edu.tw以及khchi@nycu.edu.tw
或郵寄至「112台北市北投區立農街二段155號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 環境與職業衛生研究所黃天皓小姐收」(郵寄以郵戳為憑)。
1. 最高學(經)歷。
2. 證照專長等證明文件影本。
3. 個人自傳、履歷表。
※合則約談,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時,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。

【備註】​
如經通知面試須切結確實無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7-1條所訂不得聘任、任用、進用或運用之情事。
若有任何問題,請電洽陽明校區(02)28267000轉65186黃小姐
1. 正取1名,得備取至多2名。
2. 本次甄選結果如無適當人員,得予從缺。本次甄選結果如無適當人員,得予從缺。

※相關網站:
https://www.ust.edu.tw/
https://ieohs.nycu.edu.tw/